当前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老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残疾人事业、老龄工作以及无障碍环境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加强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让交通运输服务更加包容、更好惠及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
根据2021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国老龄化人口2.6亿人,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增长期,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近4亿人;此外,我国还存在2400万余行动障碍人士。但国内出租车和网约车市场尚未配备完善无障碍出行所需产品服务,未针对特需人群提供均等化的出行解决方案。
2021年3月,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规划;2023年9月1日,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2024年1月,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就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进行工作部署。
法规的颁布施行和政策保障的出台,为无障碍用车标准的设立推行提供了上层设计,但具体到落实层面,关于车型、服务、运营等方面的标准尚待进一步完善,着眼当下,主要存在几方面问题:
1缺乏行业标准支持
具体到出行行业领域,考虑到无障碍群体的特殊性,关于无障碍用车相关的车辆标准、运营模式、运价机制、补贴标准、服务标准尚处于空白期或探索期,由此导致市场现有无障碍用车标准不一,无障碍用车服务良莠不齐,无障碍用车定价缺乏标准依据,给无障碍群体出行用车造成困扰,也给有志于立足该领域,助力无障碍群体出行服务开拓和体验提升的企业造成了较大负担。
2推广落实力度不一
尽管《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及《通知》的出台已经为无障碍用车的推广提供了指引方向,但各地在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方面的举措,受限于地方性法规、政策及阶段性城市建设目标任务的影响,更趋近于“一城一策”,特别是在涉及无障碍用车及标准建设、推广方面力度不一。
3投放政策门槛较高
城市主要行动障碍群体包含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孕妇等,相较于传统出行方式,“专业车辆+巡网融合”模式有助于向该定向群体提供范围更广、更为便捷的出行服务,但涉及该模式,需投放车辆同时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巡游出租车道路运输证,其中巡游出租车道路运输证的发放受各地巡游出租车车辆新增和更新政策限制,申领和落地门槛较高。
4运营成本无法覆盖
无障碍用车已成为所运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在无障碍领域的重要补充,而以切实降低无障碍群体出行成本为目标的实际运营结果反馈,针对无障碍领域的常态收入难以覆盖实际运营成本,包括专业车辆购置、人员服务培训、长途调度、车辆维护、平台维护等方面,给企业长期良性运营造成较大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