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渤海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降至58.09%以及104.8%,逼近监管红线,需要增加资本金来缓解这一问题。另外,渤海人寿最新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仍为C类,并表示“主要风险来自于公司治理等方面”。
事实上,渤海人寿的风险综合评级早自2020年二季度开始就变为C,除了2020年四季度出现过一次B,其他每个季度的评级均为C,这种状态一直延续至今。也就是说,渤海人寿偿付能力不达标已经持续了两年之久。
02大规模股权质押叠加高额诉讼,渤海人寿该何解?
渤海人寿想要快速改变业绩颓势和提升偿付能力,并非一日之功,于其而言,当下更需要做的应该是从根源着手,比如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风险治理水平等。
进一步剖析四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可以发现渤海人寿发生的股东股权质押、冻结情况较为严重。截至2023年12月末,渤海人寿约有超88.58亿股股份被质押和冻结,约占总股本的68.14%。
这其中,前十大股东中已有8家股东股权被质押,其中一家股东股权还被冻结。具体来看,第一大股东渤海租赁约有25.92亿股权被质押,占其持股比例99.69%,广州利迪经贸、广州泽达棉麻纺织品、北京国华荣网络、广州百泽实业、江苏凌云置业、上海圣展投资、安信信托分别对外质押10亿股、12.35亿股、9.09亿股、10.42亿股、8.46亿股、3.54亿股及5亿股份。另外,安信信托所持股权还被冻结,尚未解除冻结状态。
根据银保监会在2021年制定的《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规定,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的大股东,不得行使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表决权。这也意味着第一大股东渤海租赁,在渤海人寿内部管理上的话语权将大打折扣,这种情况也可能影响公司的决策效率和治理效果。
此外,大规模范围的股东股权质押,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从保险行业本身的经营来讲,一方面股东进行股权质押主要是通过质押股权获得资金,会向市场传递出股东公司资金短缺的信号,对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稳定性会造成一定影响;另一方面,股权质押比例长期较高,也可能会产生质押股权没法收回的风险,对保险公司股权的流动性与公司的治理权益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从而不利于自身的稳健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股东大规模质押股权外,在2023年偿付能力报告中,渤海人寿还重点披露了三起金额较大的诉讼案件,分别是:
因融资方违约,渤海人寿与中天金融集团、金世旗国际控股的诉讼,标的金额高达12.56亿元。
因信托投资项目到期后,底层债务人逾期,渤海人寿对永泰房地产、中发实业和银川永泰鸿置业提起诉讼,标的金额达6.69亿元。
与西藏金融租赁、东旭集团、东旭光电科技因同业拆借纠纷而提起的诉讼,诉讼金额为6.37亿元。
以上报告期内的三项诉讼涉及到的金额总计高达25.62亿元,记者查询到,渤海人寿上述涉诉的对方多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出现债券展期以及违约的情况。
如此来看,一方面,若这些公司出现重大经营不善,显然会加剧渤海人寿收回标的金额的难度,而为化解存量项目的风险,渤海人寿可能会对这部分金额计提损失,从而对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这也从侧面反应出渤海人寿在内部治理上或存薄弱环节,对风险的把控能力亟待提升。
(来源:每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