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根据酒店申请的优逸中心总部南京康缘项目的消防验收申报相关文件,确实存在《南京市规划局河西分局文件》。该文件称:“优逸中心总部南京康缘项目全部为酒店、住宿服务业态,南京市规划局河西分局已规划审批完毕。鉴于2018年7月6日建邺区人民政府之审批文件,且并未影响到整体规划详规,所以我局认为无需再办理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南京市规划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酒店方提及的《南京市规划局河西分局文件》为不实文件,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虚假消防验收材料问题,将向建设单位南京优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核实相关情况,后续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南京力高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责人丁某,丁某表示,就消防手续报批等问题,南京优逸酒店和力高公司已经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双方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丁某特别提到,目前酒店拖欠今年年租金900余万元,并质疑优逸酒店方目前已经通过多渠道举报,是为了拖欠且不缴纳房租。
土地使用不规范问题何解?有关部门:正在研究
针对南京优逸酒店存在的土地使用不规范问题,记者联系了南京市建委,工作人员表示,将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后,回复记者。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正在研究中,后续将联合规划、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理。
记者查询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具体到地方,南京市人民政府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及科技研发用地管理意见》(宁政规字〔2013〕1号)更是直接规定,科技研发用地必须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未经批准不得用于住宅(酒店式公寓)、商务办公、商业、餐饮、宾馆等经营性用途,规划、住建、工商、税务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确实由于城市规划调整需改为经营性用途的,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后,按新的规划条件重新公开出让。对经发现改变用途的,区县政府及开发园区、紫金特区管理单位应要求用地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应联合辖区工商、税务、发改、经信、国土等部门对用地单位采取行政处置措施,限制其生产经营活动。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