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国家领导人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
二零二零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提出:“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我们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
二零二三年两会期间,国家领导人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三个没有变’(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国家领导人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
有消息透露,国务院将对涉民企不规范执法行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规模执法督查。
(来源:经邦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