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谷德广场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旺利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麦烧(葱油味)(生产日期/批号:2024/4/3,规格型号:208克/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旺利达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邹城爱在壹加壹副食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冰峰(浙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汽水饮料(生产日期/批号:2024/5/7,规格型号:600毫升/瓶),二氧化碳气容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惠安店销售的标称为莘县天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丹皮(水果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24/5/12,规格型号:散装称重),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夏津县锦鑫顺天得饭店自制的酱驴肉,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聊城市东昌府区望湖亿沣便利超市销售的标称为荣成市云鑫海藻有限公司生产的裙带菜(生产日期/批号:2023/8/17,规格型号:100克/袋),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生物毒素问题
(一)枣庄薛城区政浩餐饮服务部自制的水煮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莒县田华花生油坊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