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对违约行为的不认可,11月14日,姚先生向武汉市12345进行投诉。11月28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回复姚先生称,经了解,职商网络信息技术(武汉)有限公司为加强对人力资源企业的审查,目前人力资源企业发布代招职位时需要提供人力资源许可证及相关代招企业合作协议,对于职位发布限制3个职位类别,每30天可以更改一次。同时职商网络信息技术(武汉)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按照合同产品单价扣款,扣除8个月智聊卡使用费用3333元,合同中约定的未使用部分30%作为违约金500元,综合计算可退款1167元。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可进一步沟通协商退款。
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姚先生在黑猫投诉平台再次投诉。
“现在就是没办法按照约定使用,而且我始终不认为是我们违约。”此外,姚先生购买招聘套餐服务后,使用效果也并不理想。他告诉记者,从3月到10月,正常使用的7个月内,能够沟通上的求职者只有20人左右,职位的匹配度也并不高,“入职转化率近乎为0。”
智联回应:违约系对方主动提出解约所致
12月2日下午,智联招聘投诉处理专员回复姚先生称,因姚先生提出解约,姚先生构成违约。因合同中明确“相应产品或服务售出后,除非因产品或服务功能无法按照约定使用,否则乙方不予退款或调换”,退款方案不变。若不认可,可以走法律流程。
姚先生提出业务人员在签订合同前未提前告知3月12日最新要求的相关情况,在提供与此前业务人员的记录后,智联招聘工作人员回复称,智联方面认为姚先生及公司已连续使用服务7个月,姚先生已经默认相关条款,相关业务人员已经离职,无法继续向业务人员核实。
记者注意到,姚先生公司与职商网络信息技术(武汉)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显示,若因甲方违反合同义务导致合同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但姚先生认为,自己并没有违反使用条款,因平台方未提前告知协议变更,导致账号被限制,应是智联招聘方面违约。
12月4日,智联招聘专门就姚先生所反映的问题答复记者称:被投诉企业“山东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该企业”)于2024年3月与平台签订招聘协议,过程中因发布职位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在平台的提示下补充提供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而继续使用平台提供的服务,11月因未提供代招协议等证明文件而影响招聘信息发布,在与平台协商处理中产生纠纷。
10月28日起,智联平台对人力资源公司账号的自招职位发布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后,每个账号最多可发布3个自招职位;如人力资源公司发布代招职位,“一手单”(与招聘企业直接签署代招合作)需补充代招协议,“二手单”(与其他人力资源公司签署第三方代招合作)需补充承诺函,平台核实后再进行发布;代招职位的“一手单”和“二手单”分别可以发布10类和3类职位类别。企业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按合同约定的每日职位发布数量开展招聘,但需遵循上述规则。针对此调整,平台通过弹窗、站内通知、邮件等形式与企业用户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告知,且该企业在平台已确认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