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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获悉,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南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南支行市场营销部主任龚超,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来源:综合海报新闻、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