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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山东省分公司被罚70万元:对收购债权的真实性尽调不审慎,借不良债权收购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

中国信达山东省分公司被罚70万元:对收购债权的真实性尽调不审慎,借不良债权收购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
2025-06-08 15:47:34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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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2025〕57号)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因对收购债权的真实性尽调不审慎,借不良债权收购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被罚款70万元。同时,王传伟(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业务四处处长)因对“借不良债权收购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

公司官网显示,公司的前身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是经国务院批准,为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助推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而成立的首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010年6月,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引进全国社保基金、瑞银、中信资本和渣打银行等四家战略投资者。2013年12月12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成为首家登陆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不良资产经营业务和金融服务业务,其中不良资产经营是核心业务。公司在全国设有33家分公司。截至2023年末,公司员工约1.4万人,总资产15943.6亿元,归属于股东权益1928.29亿元。

天眼查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曾用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成立于1999年,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

(来源:今日头条@半岛网)

(责任编辑:薛筱蕙)
关键词:中国信达山东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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