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秦plus车主向记者解释,该“臻选无忧礼包”服务就是车主们所称的“三年联保”,是由车主购车时一次性付清三年保费,并不是一次性购买三年保险,在后续两年续保时,车主需自行垫付保费,4S店再将款项返还,但这些实际操作在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并没有明确说明。
“改头换面”后的比亚迪直营店外景
中国法学会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研究员、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申宪伟认为:“按照协议车主可以享受免费三年的保险,但是4s店仍然要求车主垫付后两年的保费,属于4S店违反合同约定,收取的该费用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的。”
申宪伟向记者表示,消费者往往是基于对车企以及其品牌的信任,才选择了在4S店购车及相关服务。通常情况下,车企作为品牌方,在向4S店授权时会在授权合同中约定监督机制,授权协议签订后,会对4S店进行持续监督,确保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毫无疑问的一点是,消费者实际上并不一定是信任这家4S店,可能是基于对品牌的信任,在品牌的官网或者在品牌的其他渠道了解购车信息。如果在收预付款的时候,消费者有一部分信任是来自品牌方的,品牌方应该给消费者一个说法。”申宪伟强调。
(来源:大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