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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丨地库漏水、瓷砖脱落、配套设施没动工……上海市闵行区尚湾林语业主收房即开启维权之路

天天3·15丨地库漏水、瓷砖脱落、配套设施没动工……上海市闵行区尚湾林语业主收房即开启维权之路
2026-02-06 16:56:27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对于配套设施未兑现的质疑,开发商工作人员回应称,“已与七宝教育集团签订协议,相关配套规划肯定有”,但同时强调“具体推进落实要根据区里、镇里的属地推进步骤”,并否认曾承诺配套设施2025年开工,“业主有需求可到现场咨询最新进度,有明确时间节点后会通过合适渠道公示”。

闵行区房管局:已收到大量投诉,正协调处理

闵行区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收到较多12345投诉,涉及该项目配套、降价等问题,已转给相关科室了解情况。”针对房屋质量问题,工作人员表示“业主需找监管委处理,打12345会自动转到监管委”,目前相关投诉均在处理中,后续会协调开发商与业主沟通解决。

上海光明(合肥)律师事务所丁子健律师认为,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在修复责任方面,保修期内,针对精装修品质劣质、施工工艺粗糙等问题,开发商应无偿修复;若开发商拒绝或拖延修复,业主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产生的费用与造成的损失均由开发商承担。在违约赔偿责任方面,若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业主可主张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开发商赔偿装修、税费、租房等相关损失;若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业主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向开发商索赔。同时,业主可向住建部门举报投诉,住建部门可对开发商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资质证书;市场监管部门可针对开发商的质量欺诈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那么业主能否就价格差价维权或与开发商签署保价协议?丁律师称,一般情况下业主不能直接要求开发商补差,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诺成、有偿合同,价格系双方合意的结果,因市场正常波动产生的差价,开发商无法定补差义务;若购房合同中无保价或降价补差相关条款,业主直接维权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但律师也表示存在例外情况。比如存在价格欺诈:若开发商故意隐瞒即将大幅优惠的相关信息,诱导业主以高价购房,业主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再有开发商作出保价承诺:若开发商曾以书面形式或公开方式承诺房屋保值、不降价,且该承诺对业主的购房决策和房屋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该承诺可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承诺的,业主可要求其补差或退房。此外,业主可与开发商协商签署保价协议,明确降价补差的条件与方式,协议达成后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开发商违约的,需按协议履行补差义务。

记者/张卿彬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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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寿鹏瑶)
关键词:上海市闵行区尚湾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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