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查询了解到,2021年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中,将宣称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适用的产品,其适用人群归类为新功效范畴。

2020年发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明确,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经过进一步检索发现,2025年9月,江西省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发布一则信息:近日,该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一起美容养生馆涉嫌非法经营标注“孕妇适用”面膜的案件,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245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相关违法线索已移交产品标注生产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