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某事业单位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薛城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薛城区某事业单位一信息管理系统后台控制端存在弱口令漏洞,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公安机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后,该单位仍未对该漏洞进行整改。薛城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25条、第59条规定,对该单位处罚款20000元,责令改正。
(来源:枣庄网警巡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