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力四大任务,让小城镇“颜值”“气质”双提升
立足青岛市实际,结合现有工作基础,《实施意见》提出四大任务:
强化分类引导,激活内生发展动力。将位于中心城区周边、能够有效承接城市功能转移的镇,列入卫星镇培育试点。将一批主导产业实力较强、城镇发展框架清晰的小城镇,列入县域次中心镇提升试点。将一批在文旅、生态、矿产、农业等方面具备独特资源禀赋的镇,列入特色专业镇提升范围。
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各类试点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功能定位和用地布局,引导人口向试点镇集中。相关区(市)要科学谋划好重点项目和实施路径,做到有项目必规划、无方案不动工。加强镇区整体风貌设计,塑造特色景观风貌,提升空间环境设计水平。抓好试点镇主次入口、广场公园等重要节点景观打造,塑造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精品,规划建设贴近群众的街头游园、山体公园、滨河公园,构建山清水秀、蓝绿交织的开敞空间。
强化产业支撑,促进人口有序集聚。优化产业结构,精准定位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拉长主导产业链条。因地制宜发展第三产业,拓展临空服务、物流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创新特色旅游、休闲娱乐业态。增强就业支撑能力,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附加值,增强试点镇就业吸引力。统筹项目引进建设,各类投资性产业、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凡试点镇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优先支持项目在试点镇实施。
强化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品质。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交通体系,更新改造老旧市政设施,推广建设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打造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加强小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动镇区便民服务中心集约化、数字化发展,引导建设舒适便捷、全域覆盖、层级叠加的镇村生活圈体系。优化商贸文旅服务功能。升级建设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区域性商贸集散中心。
下一步,随着《实施意见》的发布实施,青岛小城镇的土地资源、生态资源、文化资源、特色资源价值将日益凸显。分类引导,示范引领,全面重塑青岛市小城镇的发展方式,品质化消费需求将持续激发小城镇的增长潜力,将为新型城镇化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造更多可能,小城镇在乡村振兴战略全局中的核心带动作用将进一步突出。
【附件】
青岛市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镇名单
一、卫星镇(4个)
西海岸新区泊里镇(省级试点)、即墨区蓝村街道、胶州市李哥庄镇、平度市南村镇(省级试点)
二、县域次中心镇(4个)
西海岸新区大村镇、胶州市铺集镇、平度市新河镇、莱西市姜山镇(省级试点)
三、特色专业镇(6个)
西海岸新区琅琊镇(省级试点)、即墨区田横镇(省级试点)、胶州市洋河镇(省级试点)、平度市崔家集镇、莱西市南墅镇、夏格庄镇
(来源:观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