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创新提升全方位法治保障支撑,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持续落实《德州市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抓手,为服务保障德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综合示范区建设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答记者问
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措施》,请问出台这些措施的初衷是什么?
石青:
锚定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综合示范区”,是德州进一步增强区域发展活力动力,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若干措施》,全面对标《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意见》和《德州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职责定位,牢牢把握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综合示范区建设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德州实践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五大方面20项具体举措扎实做好各项服务保障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特别强调要“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请问在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综合示范区建设中,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范树林:
一是聚焦专项活动。
今年以来检察机关结合全市实际,先后组织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运河保护、水资源保护等涉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9件,磋商1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8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面积1000余亩,拆除侵占河道非法建筑12处,清理违法侵占河道31.2公里,修复受损堤防5处,清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900余吨。
二是聚焦跨流域协作。
市检察院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德州河务局、德州黄河河务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会签机制意见2个,推动建立“流域保护发展+行政执法+检察保障”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京杭大运河沿线七市协作配合机制,为打造“大德之州·好运之河”城市名片提供有力司法保护。推动黄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示范基地(齐河)出成效、树品牌,办理生态修复类公益诉讼案件23件,收到生态修复基金170余万元,补植复绿200余亩,放流鱼苗10万尾,为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综合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聚焦公众参与。
在全省率先成立公益诉讼“益德益心”工作室13个,聘任各领域特约监督员52名、招募志愿者1000余名,通过协助履职、志愿服务,提供公益诉讼线索106件,参与办理案件35件,有效延伸了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触角。在市电视台、电台开辟“检察公益诉讼进行时”电视节目和“公益诉讼检察行”广播栏目,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集约化、多元化“大公益”保护格局,建立了一支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智囊团”“督察员”“宣传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