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环境执法“帮扶整改”机制,引导企业自行整改,提升自身环保意识。列出正面清单,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18家企业、项目,实施部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2021年、2022年环境处罚分别下降15.8%和29.3%,企业自身素质持续提升。同时进行提醒式监管,以帮扶、督促企业整改为主,实施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以行政处罚机制,引导企业自主管理。
莱山区制定了《关于建立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与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联勤联动法工作机制的意见》,落实重点污染源随机抽查制度,完成抽查工作57家。同时,做好环境信访查处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环境信访359件,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深化生态治理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
深化生态治理,必须重视“全员参与”,强化“协调联动”。今年以来,莱山区始终坚持“全员参与、全员环保”的基本要求,依托辖区烟台大学、烟台工商学院、滨州医学院等高校,组建莱山区环保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绿色栈道、低碳出行、绿色校园等环保文化活动。同时设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10个专项工作组,理顺区域生态环境工作运行机制,各部门今后将在“生态环境齐抓共管”的框架下,真正拧成“一股绳”,推动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