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保障,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科技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创新治理体系。加快修订《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聚焦薄弱环节,优化篇章结构,增设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创新等专章,最大程度吸纳科技创新实践、满足科技发展需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并在全国率先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构建起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奖励体系。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实施合法性审查制度、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夯实科技创新法治基础。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下一步,青岛市科技局将持续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核心位置,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提升科技领域营商环境,努力塑造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奋力开创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新局面。
(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