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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一把尺”!淄博推出涉企“轻罚免罚”3.0版清单

市场监管“一把尺”!淄博推出涉企“轻罚免罚”3.0版清单
2024-06-26 09:02:00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一项制度、三张清单、四大举措。”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五年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对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不断探索实践,2019年“轻罚免罚”清单1.0版,梳理公布50项免检查、免强制、免处罚事项,探索包容审慎监管;2021年,本着与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统一规范,整合发布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2.0版“免罚减罚清单”78项;今年新出台的《办法》作为“免罚轻罚”的3.0版本,不仅是对“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工作的全面迭代升级,更是让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统一了尺度,统一了标准,免罚减罚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在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升执法效能上迈出新步伐。

清单迭代升级优化营商环境

福建老伯转卖芹菜赚14元被罚10万;陕西榆林夫妻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湖南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举报被罚款5000元……这些事件,一度引起网络大讨论,在执法处罚领域,诸如此类的情形并不少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些企业或个体户由于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加上难以避免的失误,不小心触碰到“红线”,可能将面临高额罚款。

然而,面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和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迫切需求,如何既能严格规范市场行为又能有效扶持市场主体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积极探索和实践,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在全市率先建立“一项制度、三张清单、四大举措”包容审慎的新模式,不断优化执法流程,强化执法监督,努力打造有温度、有尺度的市场监管执法环境。

“一项制度”即制定出台《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办法》;“三张清单”即“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不予处罚清单”和“减轻处罚清单”;“四大举措”,即常态化开展“普法走在执法前”活动、推行监管执法“说理式”工作法、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和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共明确101种容错纠错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其中不予行政强制33项,不予处罚50项,减轻处罚18项。

据悉,《办法》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经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并报市司法局备案,自今年7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这也标志着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免罚轻罚工作已经上升到机制的层面,成为一项完善的制度,能长期、稳定的运行,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平正义。

一项制度:免罚轻罚一把“标尺”

“一项制度”的出台,标志着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在执法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该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基础,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散见于各类法规文件中的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情形进行了分类梳理,整合归纳为3条22项具体内容。对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的定义和裁量原则以及适用范围等进一步加以明确,使之形成了市场监管领域一套全面系统的免罚轻罚专项制度,不但极大方便了执法人员学习、适用,而且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加充分地了解相关制度措施,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键词: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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