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许多问题有望得到根本解决。”桓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胡丹告诉记者,新出台的《办法》成为执法人员准确处理轻微违法行为的一把“标尺”,可以有效解决“同案不同罚”等问题,统一了全市系统执法标准和尺度。
“一项制度”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于解决执法办案实际问题,全面提升制度可操作性。针对执法实践中,困扰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如何认定问题,“一项制度”用了6条29项内容,对相关问题的表现形式、认定方式、核心裁量要素等进行了细化、明确,以此推动免罚轻罚制度在具体案件中的高效适用,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免罚减罚裁量依据,保障了制度有效落地。
三张清单升级:监管扩容力度增强
“未在广告中标明广告引证内容出处,若符合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及时改正等条件,可以免于处罚。”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若符合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时间持续不足1个月且已向审批部门提交了相关许可申请材料等条件,可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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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张清单”相较于之前出台的类似规定,在审慎监管措施、涉及领域、减罚金额等方面都有了全面突破,针对性强、操作性好、“含金量”高。
首先,包容审慎监管措施进一步扩容,不仅涉及免罚、减罚两项内容,还纳入了不得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措施的情形,以最大限度减少执法行为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其次,免罚减罚涉及领域全面拓展,覆盖了广告、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行业,实现了市场监管执法领域的全覆盖,为有效解决当前市场监管部分领域面临的“过罚不当”等问题提供了“工具箱”,给基层人员放心执法吃上了“定心丸”。最后,减罚力度极大增强。对部分起罚点在5万元、20万元的违法行为,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减轻至2000元、甚至500元以上,有效减轻了市场主体轻微违法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违法后果。
“三张清单很好地解决了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常见的哪些情形可免罚、哪些情形可减罚、减轻到什么程序等问题。”淄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王哲说,这不但能有效避免出现“小过重罚”等问题,也为存在轻微违法的经营主体减轻违法责任后果提供了依据。
淄博张店区某食杂店的刘老板在向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咨询业务时,了解到最新出台的《意见》后说,有了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的免罚机会,不但能让商户少受损失,也让他们知道了问题所在,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很人性化。
“三张清单”3.0版本,着力打造“治未病、轻免罚、重严惩”有法度有温度的执法模式,为执法人员规范实施免罚减罚措施提供了依据,有利于从源头上化解问题。
四项举措:普法前置执法精准
常态化开展“普法走在执法前”活动,要求各单位从源头治理出发,通过巡回宣讲、送法上门、红黑榜及警示案例发布等方式,全方位提升经营主体的法律素养和守法意识,解决因不懂法导致的违法问题,防范化解风险。同时,推行“说理式”工作法,事前普法告知权利,事中运用说理式执法文书保障权益,事后回访释疑解惑,避免简单处罚。
重点行业领域持续行政指导,采取柔性手段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并增强权益保护意识。全面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备案规定,依法报备和实施检查计划,除特定情形外,不随意执法。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分类监管,减少非必要检查,提高监管效率,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周琳表示,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既不失于宽纵,更不失于严苛”,“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并非“违法不究”,而“免罚”并不等同于“免责”。免罚轻罚的核心理念是“包容监管、容错纠错”,实施原则是“处罚可免,责任不免”,免罚不能免责,将坚持对企业合规指导、督促改正,规范“免罚后处理”流程,通过开展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措施,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犯的,结合违法情节、危害程度等,依法处罚,做到宽严相济,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