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出台《若干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全国两会期间,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一视同仁对待各种所有制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众所周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营造更优的法治营商环境,需要有力的法治监督体系作保障。法治督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三类监督虽然目标对象各有侧重,但共同构成了系统完备的法治监督体系,通过有效整合、协作配合,可以更加全面地发现纠正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加有效地规范涉企行政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以法治“硬举措”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下一步,将认真抓好《若干措施》的落实,持续加大对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保障力度,优化涉企执法方式,及时纠治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以法治的确定性稳定企业发展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在优化涉企行政执法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工作计划?
近年来,威海市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部署要求,用好全国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试点以及山东省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等先行先试机会。
一是制定出台了《威海市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威海市跨部门综合监管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构建了完善的涉企检查制度体系。
二是创新了检查方式,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和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压减入企检查频次,2024年以来涉企重复检查次数同比降低了60.9%。
三是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治督察”的贯通协调监督模式,推动涉企执法问题纠治化解。
四是建立了“三同达”“两评议”工作机制,通过执法普法一体化推进的方式,提升企业自觉依法经营的意识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下一步,将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减量不减效”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对涉企检查事项、检查计划实现清单化管理,对检查主体、检查方式、检查程序等进行全面规范,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另一方面,通过完善机制、分类施策、优化方式等,进一步压减入企检查频次,有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确保中央强调的“五个严禁”和“八个不得”落实到位,在保证必要的涉企检查有效开展的基础上,尽可能压减入企检查频次,真正实现“管住风险、无事不扰”。
2024年是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开局之年,过去一年威海市开展情况如何?《若干措施》针对涉企行政复议工作有哪些新举措?
2024年1月1日,新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新法扩大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增加了行政复议前置情形,拓宽了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出现大幅增长。去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994件,同比增长112.4%,复议诉讼比达到2.6:1,创历史新高。办结915件,案结事了率达到93.2%,超过全国平均值3个百分点,行政复议“宽口径、高效率、低成本”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在规范涉企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坚持“开门复议,便民利企”,开展了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制定了涉企案件审理办法,出台了市场监管类、社会保障类案件审理指引,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涉企共性行政执法问题类案规范。全市新收涉企案件187件,同比增长133.5%,解答涉企咨询500余次,案件平均审限缩短为37天,听取当事人意见率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听证率、专家咨询率达到100%,直接纠错率为16.7%,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