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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制定“五凤工程”,目标3年集聚10万大学生

德州市制定“五凤工程”,目标3年集聚10万大学生
2022-05-16 10:33:27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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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留凤”工程,提高大学生“留德率”

14.建立校企合作育才机制。指导在德高校(含职业院校,下同)调整设置德州市主导产业急需紧缺专业,扩大招生规模,为产业发展储备专业人才。对签订2年以上办班协议、且该班次毕业生到办班企业就业率不低于60%的,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补助。

15.建立毕业生有组织就业机制。依托各在德高校设立校园就业服务站,每年以城市之名举办在德高校大学生毕业典礼,发放留德就业政策“大礼包”,提供“一站式”留德就业服务。

16.支持优秀毕业生留德。每年每家在德本科和专科(高职)院校评选10名优秀毕业生,可通过面谈、考察的方式优先引进到事业单位。

17.建立留德就业岗位推荐机制。定期梳理企业大学生岗位需求清单,动态储备不少于5000个就业岗位。对有留德就业意愿的在德高校大学生,毕业年度内向其推荐不少于3个匹配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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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还凤”工程,提高大学生“回德率”

18.精准对接德州籍在外大学生。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德州籍在外就业大学生信息库、德州生源在读大学生信息库,实行个性化、点对点联系服务。

19.实施“人才回引计划”。对在市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德州籍或具有德州工作学习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按照“分级负责、对等对口”原则予以回引安置。

20.推行亲情引才奖励。对德州籍大学生回德州市企业和其他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就业或创业的,按照博士研究生10000元、硕士研究生5000元、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3000元的标准,给予大学生家庭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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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强凤”工程,提高大学生“支持率”

21.扩大支持范围。将德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各类经济和社会组织引进的大学生,纳入市、县(市、区)大学生政策支持范围,参照企业标准执行。

22.提升支持强度。对德州市企业和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符合条件的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500元、2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3年;其他本科学历大学生由所在县(市、区)每月给予不低于500元生活补贴。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录(聘)的博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院所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8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3年。

23.加强创业激励。对在德州市自主创办企业和其他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给予创业房租补贴,其中市中心城区(含德城区、陵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运河经济开发区,下同)每月最高1万元,其他县(市、区)每月最高5000元,补贴时限最长3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个人创业、合伙创业的,可分别申请最高20万元、60万元担保贷款,财政全额贴息;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可分别申请5000元、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年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每次遴选不超过20个经营运行良好、具有较大发展前景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每个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24.强化科研激励。在市级重点人才工程、科技项目(成果)评选中,进一步提高青年人才入选比例。对新进站(基地)博士后,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24个月。新进站(基地)博士后完成开题报告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项目资助;在站(基地)博士后获批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给予1:1配套支持。

关键词: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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