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山东内容 国际表达
齐鲁大地 :
当前位置:山东频道首页 > 健康养生 > 健康资讯 > 正文

国家疾控局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疾控局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标准管理办法》
2023-02-01 18:57:18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第二十八条  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实施后,国家疾控局、专业委员会根据实施信息反馈、实施效果评估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开展复审,提出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修订、废止的结论。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二十九条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对标准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条  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对本专业标准相关的咨询提供答复,对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况由国家疾控局对标准进行解释:

(一)咨询较集中的技术指标问题,需统一说明的;

(二)标准制定后出现新情况,需明确适用标准的;

(三)其他需要作出解释的情况。

国家疾控局相关业务司会同相关专业委员会提出标准解释草案,规财法规司进行程序审核后报局有关负责同志签发,以局发文形式发布,与标准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国家疾控局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化需求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疾病预防控制领域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标准协调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健全标准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有关档案。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来源: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陈雅雯)
关键词:疾病预防控制标准

为您推荐

下载中华网山东APP

联系方式

中华网新媒体 山东频道
互动/投稿邮箱:
shandong@zhixun.china.com
山东频道商务合作热线:0531—86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