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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看病钱”!《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守护“看病钱”!《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2023-03-15 14:27:24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三、出台《办法》对于持续推进飞行检查、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医保基金是这一制度体系健康运行的物质基础和动力源泉。出台《办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出台《办法》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国家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全系统首要任务,始终坚持把飞行检查作为基金监管重要抓手。紧密结合目前基金监管新形势,及时出台《办法》,有效提升制度保障层级,进一步发挥飞行检查利剑震慑效应与引领示范作用,持续遏制欺诈骗保普发、频发势头,切实强化定点机构自律管理,全面营造“不敢骗、不想骗”的社会氛围,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二)出台《办法》是进一步规范提升飞行检查监管效能的制度保障。《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飞行检查行为,强化了飞行检查工作机制,有效突出飞行检查检查对象广泛、检查方式多样、部门联动紧密、检查结果权威、打击力度大、震慑作用强等特点。规定医保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开展“双随机”突击检查,持续发挥飞行检查在查办大案要案、震慑违法行为、规范医保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之进一步成为医保部门主动发现问题、严打欺诈骗保、净化医药环境的有效工具和重要利器。

(三)出台《办法》是构建医保基金监管体系的首要关口和关键一环。在现行基金监管方式中,飞行检查侧重于点、专项整治侧重于线、日常监管侧重于面。《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启动检查的情形和形式,强调了对违法违规使用基金行为实施综合打击,确保飞行检查能够精准、快速、彻底撕开“问题口子”,实现“点上开花”,既发挥飞行检查利剑震慑和打击作用,又通过及时揭露普遍性、典型性、苗头性、领域性等问题,促进基金监管工作的“点线面”结合,有效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基金监管体系,从而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四、《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5章、32条,规定了飞行检查的遵循原则、启动条件、组织方式、检查要求、检查程序、问题处理等内容,为进一步规范飞行检查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明确飞行检查的定义、原则、参与机制等内容。规定组织实施飞行检查的层级为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被检对象范围为医保定点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和承办医保业务的其他机构等,同时规定可以联合多部门或者聘请第三方机构共同开展、协助开展飞行检查。

第二章启动,明确飞行检查的启动情形、人员组成等内容。规定飞行检查组应当由执法人员和熟悉相关专业的其他人员组成,明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和针对举报投诉、智能监控、媒体曝光等情形的突击检查形式。

第三章检查,明确飞行检查的执法程序等内容。规定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同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具有配合调查的义务以及被检对象具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第四章处理,明确飞行检查的后续处理方式。规定检查完成后应依法依规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形予以处理,明确协议处理、行政处罚、行纪衔接、问题移送以及飞行检查“回头看”等程序。

第五章附则,明确负责办法解释的部门以及办法实施时间,规定市级以下医保行政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组织检查。(来源:国家医保局网站)

(责任编辑:刘静 )
关键词:医疗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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