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总体要求,立足山东实际,重塑疾控体系,提升疾控能力,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山东省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基本建立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控体系,应对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持续提升。到2030年,统一高效的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体系不断优化,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控体系更加完善,公共卫生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实施意见》提出重塑疾控体系、全面提升疾控能力、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组织保障5个方面23项举措。
布局建设5家左右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
《实施意见》从重塑疾控体系、全面提升疾控能力、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组织保障5个方面23项举措,整体谋划疾控事业发展。
重塑疾控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做强省疾控中心,做优市、县级疾控中心。强化区域公共卫生中心作用,推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和省疾控中心新址建设,布局建设5家左右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
山东将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将疾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绩效考核和医院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医疗机构成立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公共卫生科室职能,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建立健全医疗机构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制度。
同时,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联防联控机制,压实疾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推动村(居)民委员会规范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落实学校、托幼、养老、福利救助等重点机构疾控工作要求,加强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力量。鼓励支持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疾控工作。完善口岸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织密扎牢“外防输入”检疫防线。
推进济南、青岛特大城市
“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在全面提升疾控能力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公共卫生干预能力、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宣传教育能力。
以传染病多渠道监测、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为重点,建立健全疾控部门牵头,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监测预警体系和机制,实现卫生健康、疾控、网信、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药监、气象、海关等部门联动监测和信息共享,完善症状、人群、病原、病媒、生态等专业监测。到2025年,建成一体化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传染病风险识别和及时预警能力明显提升。
做好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动态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山东)建设,组建省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市级快速反应小分队和县级综合应急分队,强化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传染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储备等环节协同联动。到2030年,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储备、品种齐全、布局合理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机制。推进济南、青岛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平急转换使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