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让“师资”更专业——
特殊教育,成败关键在教师。《条例》不仅要求特教教师掌握专业技能,还明确要提高其待遇保障,并可以实行职称评审单列,甚至对送教上门教师给予交通补助。这些举措,既体现了对特教教师辛勤付出的尊重,也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投身这一事业。因为它深知:没有专业的、稳定的、有爱心的教师队伍,再好的政策也只是空中楼阁。
它让“资源”更均衡——
教育公平,首先要资源公平。《条例》要求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特殊教育的实际情况,建设标准化的特殊教育学校。设区的市应当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或者依托现有特殊教育学校设置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部。5人以上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要建立资源教室……这些硬件要求,是为特殊教育打下坚实的地基。它们不仅是教室、校舍,更是教育起点的公平,是机会的平等。
它让“支持”更系统——
特殊教育不是教育系统一家的“独角戏”,而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条例》明确了教育、卫健、民政、残联等多方职责,鼓励高校开设特教专业,要求普通学校教师培训融入融合教育内容,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捐资助学、举办机构等方式参与特殊教育。这种“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支持体系,才能真正托起特殊需要孩子的未来。
山东的这一步,也是中国教育的一大步
山东这部《条例》,表面看是一省之规,实则具有全国性的示范意义和深远影响。
它回应的是时代之问:在中国从教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的进程中,如何不让一个孩子掉队?
它践行的是文明之诺:共同富裕,不仅是物质的富裕,更是精神的富足、权利的平等、生命的尊严。
它彰显的是治理之智:用法治方式保障弱势群体权益,正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更重要的是,它传递了一种信念——每一个生命,都有绽放的权利;每一朵花,都该有适合自己的春天。
特殊教育,说到底是一项“用生命影响生命”的事业。它需要政策支持,需要经费保障,需要专业力量,但最需要的,是一颗颗愿意走近、愿意理解、愿意等待的心。
《条例》的出台,是一个温暖的开始。而真正的考验,在于能否把这些冰冷的文字,变成温暖的笑容、耐心的等待、平等的拥抱。在于普通学校的老师是否愿意多学一点特教知识,在于同学们是否愿意拉起特殊需要小伙伴的手,在于用人单位是否愿意向障碍青年敞开一扇门,在于我们每一个人,是否愿意用平常心去接纳“不同”。
最好的教育,从来不是把不同的孩子变成相同,而是让每一个不同的孩子,都能成为最好的自己。山东以立法的形式,为这份“不同”撑起了一把伞。
这是一把写着“权利”的伞,一把透着“温度”的伞,更是一把属于文明社会的伞。它或许不能立刻改变所有现实,但它点亮了一盏灯,照亮了一条路。这条路的名字,叫“爱”,也叫“公平”。
而这,正是我们称之为“爱的里程碑”的原因。
(记者/仇晶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