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见,张旭笔下写得十分飞扬跋扈,特别是上部“龷”的结构有明显移位;黄庭坚笔下写得欹侧飘逸,完全改变了从王羲之到孙过庭等均大体不脱离此字缘起于隶书的对称结构,而写得十分乖离;王铎笔下将个别笔画作了夸张式的缩短(第二个横画)和加长(撇画),增加欹侧,且全用枯笔。
有时“黄”字会用到更加简省、变态的写法,甚至不花上一把“猜”的力气便难识读出来,如:

一般说来,对有些草书特别是大草作品,标准可以放宽一下。对一些过于简省、如果作为单字便难于识读的草法,只要放在原作品中能通过上下文而顺读出来,大体也就可以了。
但是,于右任将“龷”的左竖彻底省略,而且将中部“由”之上的横画也省去。即:

简化成这种形态,其是否合理,便值得商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