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针对日益凸显的网络犯罪,检察机关加强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损害商誉、强迫交易等行为,共批准逮捕利用网络实施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145件227人,起诉412件917人。其中,李某等人造谣、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为类似案件的办理树立了标杆。
企业内部腐败是侵蚀企业生命力的“蛀虫”。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企业内部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以及背信损害公司利益等犯罪。2021年以来,共批准逮捕企业内部腐败犯罪769件903人,起诉1703件2196人,从内部净化了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了企业的核心利益。
执法的“温度”与“尺度”:精准司法与破产拯救
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山东强调“精准化”执法,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山东省法院的工作则体现了司法的“拯救”价值。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十四五”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破产案件2899件,通过破产处置盘活存量资产3199.9亿元,化解企业债务16096.7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79804.3亩,安置企业职工29.1万人。
在齐翔集团破产重整案中,法院按照“变强制执行为破产重整”的思路,一揽子解决债权股权问题,既补强了全省高端化工新材料产业链条,更妥善化解了地方重大风险。在山东合力车轮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办案法院通过“专案+专班”机制,不仅救活了企业,还引来一条完整的高铁轮轴产业链、一个国家级科学院和一支产业基金,实现了“涅槃重生”。
维护营商环境,不能止于亡羊补牢,更要致力于未雨绸缪。山东的法律实践,正展现出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引导的深刻转变。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说,省高法联合20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实现全省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全覆盖,合力破解企业破产中的职工安置、土地调规、税收减免等难题。这种“法院提出需求、政府统筹协调、职能部门联动解决”的工作机制,已成为山东优化营商环境的标志性工程。
同时,全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吸纳4814家调解组织和1.8万名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并选派840名审判诉服人员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实现法院入驻全覆盖,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
法治,是最高层次的营商环境。山东以20863件涉企案事件的精准办理、2899件破产案件的司法处置、以及65万条企业信用修复等扎实工作证明,当法律成为政府与市场共同遵守的准则,当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经济角落,市场的活力便会充分涌流,社会创造力就会极大迸发。
在这片孕育了儒家“诚信”思想的古老土地上,一场以法治现代化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正书写着新时代的“山东答卷”。
(记者/孙杰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