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中秋国庆长假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刚被“ST”的绝味食品(603517.SH)迎来监管“组合拳”: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湖南证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上交所对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直指其“严重损害投资者知情权”。
据ST绝味(603517.SH)9月30日晚发布的公告,2024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5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9月30日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号)。
根据湖南证监局查明的事实,绝味食品存在以下违法行为:2017年至2021年期间,绝味食品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导致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占对应年度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8%、3.79%、2.20%、2.39%、1.64%。公司2017年至2021年各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营业收入。
绝味食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戴文军、时任财务总监彭才刚、时任董事会秘书彭刚毅分别被处以200万元、150万元和100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该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2025年9月23日,该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绝味食品”变更为“ST绝味”。
同日,上交所向绝味食品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决定对绝味食品、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戴文军、时任财务总监彭才刚、时任董事会秘书彭刚毅予以公开谴责。
绝味食品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对上述事项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结合《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提升内控合规。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ST绝味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表示,公司将做好相关工作并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读创财经梳理此前公告发现,此次绝味食品违规具有时间跨度长、隐蔽性强的特点。
2017年-2021年,正是绝味门店数量从8000余家激增至14000家的扩张高峰期,年均新增门店超1000家。按照行业惯例,加盟门店装修业务通常伴随特许经营费一并收取,而绝味在此期间将这部分收入长期挂账或延迟确认,形成了事实上的“财务蓄水池”。
2017年-2021年间,绝味食品披露的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而少计的营收若全额确认,部分年份的业绩增速将出现显著波动。
此前公告显示,绝味食品曾因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转让协议、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关联交易违规以及员工个人账户占用营业款等问题被湖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