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书》中证实,马女士第一笔缴纳20万元保费的保单佣金的确为4万元,但是马女士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泰康人寿业务员存在“返还佣金”的行为。此外,对于马女士关于泰康人寿业务员“夸大保险收益”“误导销售”“诱导投保”“赠送礼物”和“业务员主管微信给予利益”等投诉内容,《意见书》中均写明,经过调查核实,“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举报反映的问题”。

《意见书》中只认定泰康人寿未严格要求业务对接银行按照真实、准确的交易信息完成业务处理,银行转账附言表述模糊及不准确引发了客户对保险资金违规操作的质疑,客户收到的《交易详情》附有“保险理赔-泰康人寿”字样,导致客户对收到的款项来源性质以及是否通过投保人银行卡违规账务处理存疑。并据此决定“通过下发监管提示书的方式督促泰康人寿白银中心支公司及时对接业务承办银行规范业务流程,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马女士表示,她对于白银金融监管分局出具的《意见书》并不完全认可,她将继续向上一级的金融监管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指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