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认为,广州益海未参与任何“诈骗行为”,也不知晓,更未实施过任何帮助行为;广州益海每次货权转让前均取得了安徽华文授权人员的确认,并以多种方式告知了安徽华文实际库存情况;广州益海的采购价格并未低于“市场价格”,甚至高于市场价格,并未获取任何不当利益,不构成合同诈骗犯罪。
11月21日,在投资者说明会上,房彦江也表示,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安徽华文的损失是其与云南惠嘉内外勾结造成的,广州益海才是被蒙蔽的一方,广州益海并未参与。
房彦江指出,在安徽华文与云南惠嘉违规从事融资性贸易过程中,云南惠嘉通过长期行贿“被害人”安徽华文高管(包括法定代表人即董事长兼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及员工,与安徽华文内外勾结、共同造假,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安徽华文掩盖损失近十年,在涉事高管因职务犯罪被立案调查后,企图将巨额损失非法转嫁给广州益海。
金龙鱼董事兼总裁穆彦魁表示,广州益海不可能知道安徽华文的高管及合同授权人员会从事上述造假行为,因此本案中,安徽华文完全知晓并参与了虚假货权出库事宜,是自己在欺骗自己,不存在“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被骗的情形。另外广州益海的油罐总容量仅为16万吨,不可能容纳100多万吨的棕榈油,广州益海没有理由免费为安徽华文存储棕榈油十几年。
金龙鱼11月19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广州益海当庭提出上诉,广州益海与金龙鱼均不认可一审判决,公司亦会依法全力支持广州益海上诉。

截图来源:金龙鱼关于下属子公司收到刑事起诉书进展情况的公告(2025年11月19日)
“因为案件目前尚处于上诉期内,一审判决并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穆彦魁表示。
相关资料
公开资料显示,广州益海成立于2003年,业务范围涉及食用油脂及其制品加工、销售及仓储、中转服务。
此案的原告安徽华文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以国际贸易及服务为主业的外向型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控股股东是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传媒产品、纸浆、纸制品、纺织品等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及服务。
云南惠嘉曾是国内较大的棕榈油融资商。据公开报道,2014年,在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等举办的“2014云南省非公企业100强发布会”上,云南惠嘉入围“云南省非公企业100强”,排名第2位,营业收入总额166.78亿元。

截图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官网
不过,云南惠嘉早已陷入资金链危机。自2014年开始,由于无法偿还对银行的借款,云南惠嘉不断卷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据央视网报道,2018年,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4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发布了对140家严重失信债务人公示催收债权的公告。其中,金额最大的失信债务人是云南惠嘉,债权银行为工商银行,公司拖欠本息高达15.9亿元。
企查查信息显示,云南惠嘉及法定代表人张利华已被限制高消费。
(记者/张亭旺 来源:大众新闻·风口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