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林女士不认可上述处理办法,向闽侯县教育局提出陈述和申辩。
6月14日,闽侯县教育局向林女士开具“拟处理意见书”。
面试是否违规,多个细节成争议焦点
在面试中,林女士的哪些行为构成违规呢?上述“意见书”中并未明确给出理由,林女士告诉记者,闽侯县教育局的工作人员曾当面向其说明了缘由——林女士使用自带的卡纸来制作“板书”不符合规定;林女士带入考场的马克笔和卡纸不是必备文具;备课的45分钟之内不允许制作“板书”。
在林女士看来,她所携带的白色卡纸和彩色马克笔均属于美术学科的必备文具。林女士认为,既然《面试考核通知》没有详细规定文具的种类,而现场携带的文具又通过监考人员的检查,说明她所带的文具是合规的。至于备课时不允许制作“板书”以及制作“板书”不符合规定,《面试考核通知》中也未作出相应的规定。
记者查询《面试考核通知》,其中提到:考生只能携带必备的文具进入考室,不允许携带其他道具等进入考场。那么,什么是“必备的文具”?《面试考核通知》却未规定。
此后闽侯县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又提出——林女士使用马克笔制作的“板书”属于教案,规定要求使用黑色水笔编写教案,因此,林女士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自制的“板书”属于教案吗?林女士与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分别持有不同的看法。而《面试考核通知》也没有“板书”是否属于教案的规定。
那所谓的教案是面试的内容吗?又是否会影响面试成绩?记者查阅《面试考核通知》得知,编写的教案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形式为片段教学,其中,美术学科增加技能测试。在林女士看来,编写教案是面试前的准备,并不是面试的内容。制作的“板书”属于面试准备的一部分,是展示片段教学的有效形式。
林女士称,除了提示她不能使用卡纸外,面试中并没有任何工作人员与评委提出异议。
在面试结束后,评委当场打出了最高分。林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段对话录音,林女士说对话对象是闽侯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在这段录音中,工作人员承认,《面试考核通知》不严谨,考场工作人员存在失误。
林女士重申,其在编写教案室用教案纸制作“板书”时,曾两次询问现场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在面试时使用,都得到答复“可以”。“考场全程有录像,可以为我证明。”林女士说。
闽侯县教育局:进一步复核后作出处理
6月28日上午,林女士到福州市教育局反映情况。林女士说,数日后,福州市教育局一工作人员联系她,告知招聘为闽侯县教育局组织,具体情况应由闽侯县教育局作出答复。
6月30日,闽侯县教育局经由12345答复称:
5月29日上午,县教育局收到一群众举报信,信中反映中小学美术组26号考生在编写教案时私自携带并使用具有形状的异形卡纸和彩色马克笔。我局即成立调查小组。
6月13日下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给予考生林X(记者注:即为当事的林女士)25日面试成绩无效的拟处理意见。
6月14日下午,向当事考生出示了《闽侯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教师招聘考生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书》,并告知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6月17日上午,当事考生到县教育局递交了《申辩书》,目前,县教育局正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复核,并根据核查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7月5日,林女士到闽侯县教育局了解此事处理进展,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无最新答复。
(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