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3日,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付集法庭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事件:执业律师邵玉娟在庭前因要求复制证据材料遭拒,试图拍摄取证时,被三名法警强行背铐带离法庭,期间双方发生冲突,导致邵玉娟身体多处受伤,初步诊断为“牙外伤”。
想想都有一点可笑,一个律师,一个法院,明明都是法律的维护地,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知法却违法”的事儿呢?
一、事件经过概述
该起事件源于一起故意伤害案。
2023年3月15日凌晨,在河南省杞县板木乡梁堂村,被告人梁永超与被害人赵德旺因纠纷发生争吵并互相厮打,导致赵德旺肋部等部位受伤。
后经鉴定,赵德旺多根肋骨骨折,属轻伤一级。
2024年6月,杞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梁永超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梁永超不服,随后上诉。同年9月,开封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故意伤害案审理期间,赵德旺并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直到2024年12月,赵德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梁永超赔偿两万元。
2025年1月26日,赵德旺的伤残鉴定与三期鉴定(误工、护理、营养期鉴定)结果已出,特向杞县人民法院申请增加诉讼金额。
邵玉娟作为梁永超一方的代理律师,在2月17日接到信息后,于2月底办完了民事诉讼的委托手续。
她随后与法庭联系申请网上阅卷,但书记员表示可以当庭查看或提前来复制三级鉴定,但无法从网上推送鉴定意见。
2025年3月13日上午,邵玉娟在杞县付集法庭参加庭审。
开庭前,她向书记员提出复制庭审证据材料(即原告赵德旺的“三期鉴定”报告)的请求,但遭到拒绝。
邵玉娟担心书记员事后否认这一事实,遂试图拿出手机拍摄取证。
书记员见状,叫来三名法警。
法警称法庭内不允许录音录像,要求邵玉娟删除视频。
邵玉娟表示:“现在还没有开始庭审,录制视频是我的权利。”
然而,法警却上前抢夺她的手机,并使用手铐将她“背铐”从法庭带离。
在此过程中,法警对邵玉娟有摁地、拖拽等行为,导致她出现全身多处疼痛、头晕、牙齿疼痛伴随松动等症状。
事发后,邵玉娟的亲属向付集派出所报警。
据一份付集派出所接处警登记表显示,“付集法庭工作人员不让其拍照,随即双方发生争论,后付集法庭法警对其进行背铐、抬等行为。”
目前事件进展如下:
2025年3月14日上午,付集派出所称,具体情况需等待官方通报。
事发后,邵玉娟联系了其律所所在地的郑州市律师协会。郑州市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中。
2025年3月14日上午,开封市委政法委回应称已知晓此事,正在跟踪核查,还没有结论。
2025年3月14日上午近11点,杞县人民法院院长窦战勇到医院当面向邵玉娟道歉,并表示涉事法警与书记员已停职。但邵玉娟表示,涉事法警与书记员并未出现在医院。
邵玉娟的门诊病例显示,她的多颗牙齿松动,初步诊断为“牙外伤”。
截止本文发稿,该事件在网络上迅速发酵,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和评论。根据了解到的信息显示,邵玉娟最初在社交媒体发声后,部分帖子被删除,法院、警方未对外公开监控录像或调查细节,进一步加剧公众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