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针对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条件和领取方法等问题,明确了具体的操作办法,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重要制度设计。
为何要对个人养老金领取的相关政策作适当调整和改进?
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情形和申领渠道发生了哪些变化?
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后,还可以继续缴存资金吗?
领取情形有何变化?
新增了3种情形。
过去,原有政策一共有三种情形: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此次,在这三种情形的基础上,又新增了3种情形。也就是说,目前一共有6种情形可以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
6种领取情形: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出境定居;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也就是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张熠:个人养老金是具有税收优惠和养老储蓄锁定、专款专用的特点,这笔钱是储蓄起来专门用于养老的。所以,一方面政府提供税收优惠,在缴费时可以税前扣除,主要是鼓励大家缴费,参加个人养老金。但另一方面,也就意味着不能随意提前支取。然而,人在退休年龄之前难免会面临意外事件,比如生了大病,失去了工作,这个时候就要优先考虑当前紧迫的需求。
申请渠道发生变化,增加了哪几种?
据了解,在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申请领取的基础上,通知增加2类申请渠道: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参加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专家认为,这一改革举措可方便群众通过多个渠道申领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流程是什么?
个人养老金制度2022年11月在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2024年12月15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
它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
那么,如果我们符合领取条件,怎么去领取个人养老金呢?
《通知》明确,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渠道提出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