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生成内容看得见查得着,以规范促发展
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我国已有490余款大模型在国家网信办完成备案,240余款大模型在省级网信办完成登记,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用户规模已达2.3亿人。“标识办法”的施行,会对行业、个人用户,以及相关技术的发展带来哪些影响?
据记者了解,作为我国人工智能领域首部“办法+强标”的组合拳,强制性的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将于9月1日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同步施行,在监管维度建立审核、监测、追责的闭环机制,在技术维度规范标识体系并预留创新空间。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支振锋:特别要提出的是这种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我们一系列国家法律法规,还有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一个很重要的治理目的是以规范促发展,通过治理和规范去净化互联网市场,净化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空间,从而促进人工智能特别是生成式人工智能,它的规范运用和健康良性的发展,实际上还是通过规范去促进发展的。
另外,据专家介绍,高质量数据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至关重要,基于错误或不完整的数据作出的决策可能偏离正确方向,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数据可能带来法律风险。如果未经标识的内容进入公开数据领域,被大模型用于预训练会出现数据污染等情况,最终会导致技术可信度的大大降低,而“标识办法”的出台,正是从源头破解这一困局的关键举措。
张吉豫:对于人工智能企业去选择相应的训练数据能够起到很好的指引,特别是所有的这样的生成内容都需要进行隐式的标识,这些标识是很便捷的,可以被机器检测的,就可以很便捷的去筛选哪些可能的内容是机器产生的,也便于他们去进行训练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