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山东内容 国际表达
齐鲁大地 :
当前位置:山东频道首页 > 国学文化 > 文化资讯 > 正文

潘鲁生: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措施

潘鲁生: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措施
2025-01-24 17:57:01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学理性研究是保护落实的基础。理清家底与资源存量,总结发展经验,有利于推进系统性保护措施落实,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社会氛围,提升公众参与度,使文化遗产项目回归生活。发挥数字技术与产业力量,合理开发,适度应用,以系统性保护适应不同类目发展需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创造性转化,实现可持续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宏观规划与微观举措,都要落实于国家、团体、个人权益保护,使传承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最大受益者,成为传承创新的最大活力来源。完善相关立法,以法律保护文化遗产本身及其传承环境。加强传承群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有益于文化遗产传承的发展环境,在适应社会需求中实现创新和衍生。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传承;权益保护;创新发展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悠久,伴随时代的发展,保护观念也在不断变化。21世纪以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受到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影响较多,但又自成体系,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保护实践,走在了世界前列。自2004年8月批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至今,20年间,我国已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包括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国家发展战略、融入百姓现代生活,创造性地实践了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分类保护等多种方法。202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①“系统性保护”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总体要求的具体落实,是开展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引领。

▲图1  2017年2月,潘鲁生考察潮州民间艺术

一、系统性保护的理论依据与概念解读

中国历史发展的整体性决定了中华文化的整体性,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历史与文化前提。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包括传统文化相关的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②,组成内容的综合性显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从理论视角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人类学、文化生态学整体性理论的综合呈现。

(一)系统观理论来源

马克思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③。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产物,与社会同步变化发展,其发展本身具有系统性。从人类学的角度看,文化是一个整体,对于文化各个组成部分不能孤立地研究和看待。“文化作为人类知识财富,本质上是一个整体,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统一形式。”④在文化整体观指导下,在物质与非物质的对照和综合中,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体的系统性保护。文化生态论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阶段得到实施和验证的保护方法,借鉴生态学的观念,将文化纳入整体的系统环境中,解读文化的内涵与价值,以此协调自然、人类、社会三者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虽然与不同学科门类结合的方式不同,但从方法论与理论来源角度看,系统性保护是共同指向。

(二)系统理论生成路径

系统性保护理论的提出是基于传统文化的发展规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践,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经验开展的对保护、传承、利用等环节的整体统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历了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保护的发展过程。抢救性保护是对濒临灭绝的类目进行紧急保护,通过记录、整理、保存等手段,留存并储备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能力。生产性保护是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身发展规律,在生产活动中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资源产品化,以此创造社会财富的一种保护方式。整体性保护强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所属的社区及自然与人文环境,同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系统性保护是在整体性保护基础上,统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及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体系、工作体系、传承体系、创新发展体系、传播推广体系、理论研究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等各个方面,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经济、社会、环境及国家发展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格局。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看,第一阶段是留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火种,第二阶段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再生,第三阶段是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当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整体把握,有利于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活化利用,使其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体现创新发展的时代精神。

(三)系统性保护实现方式

在结构系统上,加强以政府为主导的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各层级保护机构设置,形成文化保护力量传导。加强文化主管部门与政府公共服务机构的配合,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处、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主导,其他机构为补充,健全保护机构,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合力。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的财政投入,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同类目形态,设定相应的扶持与鼓励方案。发挥社会组织功能,建立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更完善的保护机制,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环境,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氛围。增进国际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交流,在文明对话中借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经验,借鉴其他国家在保护与传承体系建设上的有益成果,应用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

二、系统性保护的政策内涵与推行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从政策制定到落地实行,政府应负责相关规则制定、支持保护、监督检查,为系统性保护政策建设和完善提供有力保障。相关政策与规定的迭代反映出政府对发展方向的宏观把握,保护体系建构需要政府对政策作出科学解读,合理分配具体工作,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有效利用与可持续发展。政策推行要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类型的特点及区域间经济文化发展的差异状况,结合发展实际确定保护与开发的合理方式。

(一)政府主导构建系统性保护体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列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是保护体系构建的制度基础。“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精神力量”⑤,进一步明确系统性保护发展方向。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强化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⑥等要求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具体措施。

系统性保护频繁出现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与指导文件中,构建保护体系、提高传承水平、加大传播力度、完善保障措施逐渐成为推进系统性保护的几大向度。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需要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的实际,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顶层设计,完善规划体系,给予系统性保护明确的概念界定与科学指引。

(二)各级组织机构形成保护合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要形成大局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管部门为依托,发挥行政部门支持作用,加强监督,借助多部门综合力量,全方位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发展。主管组织要跨越区域与类别界限,多维度展开交流合作,探讨保护经验,共同保护和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以“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开启了全国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具体实践。各地丰富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场活动证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需要突破线性发展思路,以产业结构与城市文化为入口,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传承群体组织间、传承站点间协作,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多维联动。在传承和发展上,要帮助大众全面接触和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与价值,理解和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的文化,感知其中蕴含的精神力量,使其主动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参与者与传播者。

(三)政策措施落实要因地制宜

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普遍规律,兼顾代表性项目及特殊性项目发展实际,实施具有针对性的系统保护。民俗、民间文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乡村精神的凝练,能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发挥教化作用。乡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接乡村地气,也要适应时代对乡村建设的新要求。乡村地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成与发展的重要环境,民间戏剧、民间音乐、口头传统等多取材于乡村。利用乡村文化遗产资源,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以传统工艺加工生产实现乡村振兴,实现就地保护与就地取用。

城市地区可更多地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的生活方式和发展空间,提取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基因,结合城市文化与风貌建设,重塑城市人文精神;社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单元,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从文化生态保护的角度,要借助文化生态保护区自然与空间条件,以生态文明保护带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例如,加强沿黄河、沿长江地区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等地文化遗产资源联动,以协作方式探索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协同发展。

▲图2  2021年1月,潘鲁生考察澳门传统工艺

关键词:潘鲁生

为您推荐

下载中华网山东APP

联系方式

中华网新媒体 山东频道
互动/投稿邮箱:
shandong@zhixun.china.com
山东频道商务合作热线:0531—86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