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山东内容 国际表达
齐鲁大地 :
当前位置:山东频道首页 > 资讯 > 地市要闻 >

事关公租房!德州14部门联合发文!

事关公租房!德州14部门联合发文!
2023-10-10 10:45:05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第四章 保障待遇

第二十一条保障方式。在同时符合公租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申请条件时,保障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原则上符合保障条件的特困人员家庭采取实物配租保障;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实物配租保障为主,租赁补贴保障为辅;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租赁补贴保障为主,实物配租保障为辅。公租房保障实施机构可结合公租房房源供需情况和保障对象意愿,灵活落实保障措施。

保障对象生活无法自理或患有精神残疾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又无监护人的,不实施实物配租。

第二十二条保障面积。家庭成员1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家庭成员2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家庭成员3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家庭成员4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55平方米;家庭成员5人及以上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保障家庭实际保障面积等于应保障面积标准与保障家庭“有房”面积的差。

第二十三条补贴标准。特困人员家庭、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助13元;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助11元;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每月每平方米补助5元。

申请家庭租赁补贴月发放金额=租赁补贴标准×申请家庭实际保障面积。

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租赁补贴每月300元,阶段性租赁补贴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超过期限仍符合其他保障对象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变更保障类别,继续申请保障。同一家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将根据市中心城区住房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水平适时进行调整,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三年。

第二十四条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仅限在中心城区实际租房居住的公租房保障对象。对核准登记为公租房保障对象并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自核准之日的当月开始发放租赁补贴,租赁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补贴发放工作。

第二十五条实物配租。申请实物配租的,经核准后,由公租房保障实施机构依据配租房源实际情况,按照以人为本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申请家庭住房困难程度,兼顾经济困难程度,综合确定轮候顺序,予以实物配租保障。无房家庭、老弱病残家庭、低收入家庭(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和特困人员家庭)和优抚对象、多人口家庭等申请实物配租的,优先保障。

第二十六条租金标准。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按照不同收入人群和保障类别实行差别化租金(阶梯租金),市公租房主管部门负责租金测算并提出方案,提前3个月交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城镇低保家庭予以租金全额减免。城市特困人员家庭、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际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免缴,实际保障面积外的租金按市场租金的70%核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际保障面积内的租金按市场租金的10%核定,实际保障面积外的租金暂按市场租金的70%核定,今后根据保障对象承受能力可逐步过渡到市场租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市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保障面积内的租金按市场租金的70%核定,基本保障面积外的租金暂按市场租金的70%核定,今后根据保障对象承受能力可逐步过渡到市场租金。储藏室的租金价格原则上按所住楼房租金价格的一半核定。车库(车位)的租金价格按同地段、同类车库(车位)市场平均租金价格的70%核定。

关键词:德州

为您推荐

下载中华网山东APP

联系方式

中华网新媒体 山东频道
互动/投稿邮箱:
shandong@zhixun.china.com
山东频道商务合作热线:0531—86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