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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先行先试!《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全省先行先试!《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12-19 09:12:18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12月18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发布和解读《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有关情况。记者从现场获悉,该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是济南在全省率先制定的数字经济领域地方性法规。

济南在全省率先制定数字经济领域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2024年10月22日,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1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予以批准,该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会上,谈及立法遵循的原则,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何修冬表示,坚持对标对表,开展先行先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的重要部署,在国家、省级上位法暂未出台的背景下,充分借鉴吸收先进城市立法经验,并与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标衔接,在全省率先制定数字经济领域地方性法规。结合济南市数字经济发展实际,聚焦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发展,完善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措施,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同时,立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济南特色。聚焦济南当前发展中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数实融合、应用场景创新开放等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契合济南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针对性条款。立足国家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三区”同建等优势条件,紧密结合济南市产业布局和发展优势,对壮大核心产业、发展优势产业、布局未来产业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突出济南数字经济发展的地方特色。

济南数字经济立法坚持系统观念,合力统筹推动。加强前瞻思考、全局谋划、战略布局和整体推进,加快完善数字经济结构,扩大数字经济规模,提升数字经济发展质量。充分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加快推动数据交换共享、流通利用。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同联动,支持企业参与,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互动有力、运转高效的数字经济推进工作格局,统筹推动数字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条例》包含60条内容,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从《条例》主要内容看,共七章六十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的目的、原则、适用范围、定义内容,明确了市、区县人民政府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等部门职责,对加强数字经济跨区域交流合作,推进济南都市圈数字经济协同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和个人参与数字经济发展等作出规定。

二是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明确了数字基础设施的定义内容,对编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原则,以及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市政、交通、能源、水利等其他规划相衔接作出规定。对建设发展通信网络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物联感知体系、数字技术基础设施等予以规范,并明确了部门职责。推动各领域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对支持和保护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规定。

三是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对统筹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培育数字产业集群作出规定,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推动数字经济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构建数字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数字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数字科技成果转化。结合济南数字经济发展优势和产业布局,对培育壮大软件和信息服务、先进计算产业,推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布局空天信息、量子信息、元宇宙等产业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培育建立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撑服务体系,明确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以及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转型措施,推动数字技术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关键词: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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