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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人才集聚高地,济宁发布人才金政20条

构筑人才集聚高地,济宁发布人才金政20条
2022-11-24 18:05:45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建设卓越工程师梯队

实施工程技术人才薪酬奖励,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省级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全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和攀登企业全职聘用的技术研发人才(每个企业给予5—10个名额),3年内按其年薪对市县财政贡献给予等额财政奖励。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新全职引进且年薪3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技术人才,按圣地拔尖人才最高标准兑现待遇。对制造业企业在职职工新获得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分别给予个人5万元、2万元奖励。

重点引进千名博士

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企业引进或自主创业的,延长至5年,并给予人才家庭10万元奖励。省属驻济高校与济宁市企业联合引进博士研究生、省级及以上重点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工作协议后,按照每人20万元的标准给予高校用才补贴。对国家级、省级博士后工作站,每入站1名博士后市财政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在站期间每年分别给予全职、在职博士后10万元、5万元人才补贴,最长补贴3年;博士后出站在济宁市工作或自主创业的,按新引进人员享受政策。

实施二十万大学生聚济行动

对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和攀登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首次在济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2.4万元、1.2万元、6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和攀登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延长至5年),并对硕士研究生人才家庭给予3万元奖励。

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

对济宁市全职引进或培养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队或个人,根据作用发挥情况,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并按照每人(团队)20万元标准给予引才或培养单位奖励;对全职引进或培养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个人,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并按照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引才或培养单位奖励。对企业在职职工新取得特级技师、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分别给予个人5000元、3000元、2000元一次性补贴。对承办国际级和国家级、省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的,市财政给予最高200万元办赛补贴。

用好乡村振兴人才

建立人才组团式帮扶机制,推动各路人才“上山下乡”,分别组建百人规模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才帮扶团,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并在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方面给予倾斜。建立乡村实用人才“以赛代评”机制,依托乡村人才技能大赛遴选优秀人才,给予获奖者相应技能等级。每年评选不超过10名返乡创业优秀人才、20名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乡村振兴优秀合伙人)、100名“济宁乡村工匠”,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10万元、5万元、5000元奖励。

推动企业与高校协同创新

市内重点企业与高校共建现代产业学院,按实际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投资方最高500万元奖补。攀登企业选聘高校院所专家人才兼职担任科技副总的,在聘期内县级财政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人才补贴、3万元工作经费。对企业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资助的,按1:1比例统筹给予配套支持。企业现有人才获得济宁市紧缺专业博士、硕士学位的,市、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奖励。

关键词: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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