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一词并非新出政策,之前就有多地推出过房票安置政策,而8月9日潍坊奎文区推出的“房票”+城市更新政策却颇引人关注。
8月9日,奎文区实施城市更新房票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奎文区政府、区住建局相关领导就实施城市更新房票政策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今年以来,奎文区作为潍坊市中心城区的核心区域,更是全市城市更新试点任务的主战场、主阵地。区委、区政府主动扛起走在全市城市更新前列的使命担当,超前谋划、积极作为,把城市更新作为奎文发展的重大机遇。
为了不断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加快建设“更好的奎文”,在全省中心城区率先实施城市更新房票政策。
本次推出的房票是奎文区城市更新过程中对被征迁的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仓储用房签订房票补偿协议生效后发放,且在特定时间、地域和范围内用于购房兑付的一种记名凭证。
房票的登记内容,房票记载征迁项目名称、征迁协议编号、房票编号、被征迁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房票票面金额、房票核发日期、兑付截止日期等内容。
房票的适用范围是奎文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项目,包括被征迁的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仓储用房。本次实施的房票补偿与之前房屋征迁的补偿方式不同之处在于,在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基础上,在货币补偿中增加了房票补偿的方式,让被征迁人有更多选择。
房票限定在奎文辖区使用
房票记载人可以选择购买商品房(现房、期房),但不包括二手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必须与房票记载人一致,一套商品房只能使用一张房票。购买房屋的时间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定,票面购房使用金额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认定,且不高于票面金额。
泰华南片区拆迁航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