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山东内容 国际表达
齐鲁大地 :
当前位置:山东频道首页 > 资讯 > 地市要闻 > 烟台 > 正文

烟台市编制手册解读38条稳经济、促发展政策

烟台市编制手册解读38条稳经济、促发展政策
2022-06-08 11:43:35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申请流程:①省社保中心通过共享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信息数据,确定特困行业范围内的参保企业名单,统一在社保系统增加缓缴企业资格标识,并相应调整缓缴业务功能。②对于已纳入缓缴企业名单的单位(即具有缓缴标识的单位),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通过烟台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或到参保地社保服务大厅,自愿申请缓缴社保费,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予以受理审核并按规定办理;对于未纳入缓缴企业名单的单位和按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如符合缓缴条件,可通过烟台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或到参保地社保服务大厅,提交所属行业类型或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以及缓缴申请表、承诺书,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予以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缓缴企业名单。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35-6632171。

9.鼓励对有关领域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解读:按本条款规定内容执行。

面向群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

政策时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申请流程:自主向银行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烟台银保监分局0535-8018781。

10.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更好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指导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加大商业汇票再贴现支持力度,以供应链融资和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解读: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按本条款规定内容执行。

面向群体:上年第三季度央行评级1-5级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

政策时限:截至2023年6月30日。

申请流程: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转换和接续持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1〕344号)文件办理。

咨询电话: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0535-3577739。

11.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强化企业上市培育培训辅导,对境内上市企业,根据上市进程分阶段给予最高800万元补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3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债券等形式募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解读:对申请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企业,在山东证监局完成报备并正式进入辅导期的补助200万元,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受理上市申报材料的补助200万元,企业成功发行上市的补助400万元;对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在上报申请材料、完成挂牌后,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补助。

面向群体:注册地位于烟台,在境内证券交易所实现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现挂牌的企业。

政策时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申请流程:①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由所在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汇总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报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申报材料汇总后,提出审核补助意见报送市财政局。③市财政局根据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补助意见,拨付相关补助资金。

关键词:烟台

为您推荐

下载中华网山东APP

联系方式

中华网新媒体 山东频道
互动/投稿邮箱:
shandong@zhixun.china.com
山东频道商务合作热线:0531—86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