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一名外教签了两年合同,可他干了不到一年就要走。当时来济南一趟机票价格很高。本来他违约在先,可他却反咬一口,说学校没为他买社保,违约在先,所以他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这让武树滨百思不得其解,外教退休地在国外,在中国买社保有何意义?况且,已为他买了医疗保险,不就可以了?
双方各执一词,最终只好在法院对薄公堂,走上行政诉讼之路。中院审案支持了学校70%的诉求。可武树滨却在进一步思考,认为学校为外教订的合同有某些不完善之处。
因为不给他们买社保,就是校方默认了外教不买社保,事实上剥夺了人家的选择权。
于是,安生学校向集团建议:希望能在安生学校做个实验,给外教相应的选择权:一是校方为其买社保,交全五险一金;二是校方给外教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险;三是校方给外教买高额保险,包括其家庭成员在内一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