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王先生:警方给我们发过来,从后台查询到的车辆违章记录,在我们用车期间没有超速情况。
到了还车日,租车人罗某不再露面。无奈之下,王先生找到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新疆鸿钧广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才知道租车人员罗某根本不是该公司员工,车也不属于这家租车公司。
最终,在警方介入下,罗某承认其为另一家“新疆阿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员工。

最终,罗某在警方督促下承诺三日内退还押金,但王先生告诉记者,截至目前,两万元押金仍未退回。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涉事的“新疆阿鹏汽车租赁公司”,因不退押金被多次投诉。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接到多起针对该公司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