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国资委有关方面在长期保持“三因三宜三不”口径同时,提出“我们国有独资企业、全资企业一样也可以搞好搞活”。这在国企界、理论界都引起了反响,有种不再搞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误解出来,也有“收”的说法。
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方向、基调与原则是一致的,没有分歧的。在实际操作上,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三个不同的重点,也可以说有三种思路存在着,本质上反映“要不要混”,“怎样混”,“怎样改”三种观点的侧重。表面上语言相近,也没有矛盾,实际上分野是清楚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收尾的时候,人们是广泛关注的。我的看法是,求同存异,先好好地收尾,把口袋扎起来,深层次问题,留给下一轮改革或者这一轮改革的下一阶段再解决。但是,思想认识上的误解还是要消除的,有关方面并没有“收”的意图,而是继续深化,以求实效。这个问题,要讲清楚。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层次上的三种倾向
当前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操作层次上实际上有三个侧重点:
一种观点重在思考要不要“混”上。“宜混则混,宜参则参”,“三因三宜三不”也不能把混改视为国企改革的“灵丹妙药”,不是一混就灵,也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混改。总是说类似这样的话,就让人感觉思想停留在要不要“混”,是处于主要矛盾、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地位的语言,和十年前的口径是一致的。不是每次都讲,但是经常讲,不绝于耳,表明意识上长期停留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初期,姑且称为第一阶段。
第二种观点主要论调是“强调战略性投资”的混改,以“改”为主的指导思想,行动仍然停留在“混”上。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实现最优的股权结构,重点在经营体制上创新。因为财务性投资一般不参与经营,对“改机制”没有用。就比如说上市公司,人家买你股票并不参加经营,这个是“混”而没有改。于是,就提出一个思路,把重点放在战略性投资,似乎战略性投资才能“改”,为“改”创造条件,重心仍然是在“混”和“改”中间做文章。要非国有股东进入的过程中,引入民资背景、持股相对集中的,并且能够满足“能发挥作用、能发挥好的作用、会发生好的作用”以上三个条件的战略投资者,当然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