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具有五千多年的发展历史,是珍贵、深沉且颇具精神内在特质的文化宝藏。“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明。从中国特色的农事节气,到大道自然、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从各具特色的宅院村落,到巧夺天工的农业景观;从乡土气息的节庆活动,到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从耕读传家、父慈子孝的祖传家训,到邻里守望、诚信重礼的乡风民俗……都是中华文化的鲜明标签,都承载着华夏文明生生不息的基因密码,彰显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精神追求。”中华文明来自于也渗透到中国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最具典型性、代表性的文化沃土和道德规范体系。
党在二十大报告中,将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作为重要指示。孙羽津认为,中华文明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在世界文明图谱中的‘身份证’和‘识别码’,它鲜明地投射出中华文明的精神特质,凝结着中华文明的精神内核,流淌着亘古亘今的精神血脉。”亦有学者认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即是能够体现中华文明内在精神的标志性内容与文化标识符号,是中国精神、中国风貌、中国气派的浓缩。”不难看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是中国在世界舞台的形象标签,也凝聚着中国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内涵与胸怀。对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展现,不仅能延续中国五千多年的智慧积淀,同时也可以加速国家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步伐。
电影电视剧及其他影视节目因其媒介形式与艺术思想性的独特优势,在生产、传播与艺术表达的诉求中,实现文化影响力与吸引力的询唤。即对外阐释中国智慧、中国思想,对内凝塑中国文化、中国精神,也始终承担着“载道”的功能性职责。因此,中国影视艺术如何肩负起文化责任,促进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在大众接受中的渗融,也是当下影视人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而亟需探讨与明晰的问题。
一、影视剧叙事对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承载与强化
电影电视是视听融合的艺术形式,同时也是与叙事密切相关的艺术。美国叙事学家杰拉德·普林斯认为,叙事是“由一个、两个或数个(或多或少显性的)叙述者向一个、两个或数个(或多或少显性的)受述者传达一个或更多真实或虚构事件(作为产品和过程、对象和行为、结构和结构化)的表述。”他从事件发展的结构定义叙事,将叙事表述为一个讲述故事的动机事件。在《沉重的肉身》中,刘小枫如此描述:“叙事改变了人的存在时间和空间的感觉……叙事让人重新找回自己的生命感觉,重返自己的生活想象空间,甚至重新拾回被生命中的无常抹去的自我。”前者注重叙事的结构性,后者注重叙事的功能性,但无论怎么说,电影电视通过叙事,可以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钩沉辑佚,能够对观众融入骨血的中华文明精神进行情感询唤,即其作为中华文明精神的载体、观众介入历史文化的阅读文本,都可起到更为便捷且更容易得到认同的重要作用。由于叙事涵盖范围较广,下文选择最典型的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艺术形象的选择与塑造
电影电视作品是包含人与事的结构体系,总体来说有两种形塑手段:一是通过大量事件烘托主要人物性格,以此传递主流价值观念;二是通过典型艺术形象决定事件发展走向,以此呈现人物价值趋向。前者通常以宏观叙事,对作品想要赞扬的性格精神,进行大浪淘沙般的筛选;后者也常以微观视角借“造神”之势,完成个体英雄形象的塑造。比如,电视剧《亮剑》,通过对八路军独立团团长李云龙及其部下在抗日战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间跨度内参加的诸多战役描摹,表现中国军人不畏艰险、不惧生死,以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拼搏奋战及牺牲奉献、为全人类谋和平谋幸福的无畏精神,亦希望展现出华夏儿女内在的骨气热血。又如电影《孔子》,便是通过孔子教书育人、宣扬儒学等一系列事件的铺陈,刻画一个乱世之中延续文明、浮华之内静观本心的“文化英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