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方网站
笔者认为,交叉学科设计学建设的关键和精髓,就在于如何在“学科交叉”的过程中携带着所交叉的工学、艺术学两门学科各自的主体性,否则“交叉”就无从谈起。工学作为一门自然科学,是一种典型的启蒙运动以后兴起的现代“科学”,旨在探求客观真理和普世标准,一个基本的要求是研究方法和实验结果要具有可重复性。换句话,对于自然科学“求解”的过程和结果需要放之四海而皆准,不存在地域性的差别。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陆续形成各种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虽然是从人文学科(哲学)中析出,甚至人们仍习惯性地称之为“文科”,但在研究范式上却高度模仿自然科学,诉求于实证主义精神,因而本质上也属于自然科学。但艺术学作为一门古老的人文学科,从一开始就强调个性、创造性和地方色彩,无法在全世界范围内强求一致,从根本上说这个评价标准就是与工学格格不入的。作为交叉学科的设计学学科建设,并不是用“工学”的标准来取代“艺术学”,当然也不是以“艺术学”的标准来改造“工学”,而是在新的语境中探求二者的共容、共存、互鉴、互动之道。二者既需要协同,也需要在协同过程中保有自身的主体性,这就是笔者所提出的“学科间性”。从设计学的学科沿革来看,艺术学门类到交叉学科门类的调整,体现出交叉学科设计学越来越脱离艺术领域而独立发展的趋势。但是,对于传统的艺术学门类下的设计学来说,交叉学科的建立和工学的进入是一种补充,而不是替代。正如俗语所说:“让凯撒的归凯撒,让上帝的归上帝。”从学科管理角度来说,还是需要区分不同的设计学科归属所对应的研究范式。
既然承认设计学是“交叉学科”,而不是纯粹的工学,就要在交叉学科建设中体现出工学、艺术学各自的主体性。这样,以艺术学的学科立场和姿态进入交叉学科设计学的建设就不仅是正当、而且是必须的了。为了强调交叉学科设计学建设中艺术学的这部分,笔者在2023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的选题时,特别使用了“中国设计艺术”的提法,从而避免“中国设计学”可能带来的对工学诉求于普世性的忽视。当然,这并不是说,交叉学科设计学建设中的自然科学那部分完全没有主体性的问题,例如中国在大国重器方面的自主创新、中国在有组织科研方面的经验教训等,当然也是“中国设计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是这些并不是“中国设计学”建设中最核心、最紧迫的基础理论议题。这也要求中国设计学主体性研究必须包容多种学科范式和研究方法。在建设中国设计学的过程中,既需要深入运用文献、田野等传统的方法,也需要创新导入实验、实证研究方法。同时,设计学的成果也需要包容两种研究范式。
近年来,学术界有一些学者主张研究“问题”,反对各种“体系”,并认为建立体系是一种“学科焦虑”,将其与具体研究的推进对立起来;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三大体系”建设这种宏大话题是长期的任务,不能“速成”。其实这些都不是什么新看法,因为从胡适、李大钊时代起就有“问题与主义之争”;20世纪80年代叶朗主编的《现代美学体系》一书中也提及有人提出类似的反对意见。针对前一种观点,笔者认为,学科建设与从事具体的研究并不矛盾,当前设计学界既需要研究宏观的学科体系,也需要研究微观的具体问题。“学术无禁区”,不能天然地把设计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这样重要的问题排除在设计学的研究对象之外。事实上,从这些年来看,不管是笔者本人还是整个学术界的研究进展,“学科研究”和“问题研究”也都是同步推进的。针对后一种观点,笔者曾经多次提出,“三大体系”建设并非设计学的终极任务和最高目标,它只是开展学术研究之前的脚手架和施工图。就像写文章之前的提纲,有了提纲,才能向里面填充具体内容。没有提纲,文章也就无从展开。文章不能“速成”,但写文章之前的提纲必须“速成”。“中国设计学”的体系和框架必须先做擘画,在学术共同体中形成共识,才能以此引领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