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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借道?烟台银行被曝贷后管理缺位,7.2亿贷款经中信信托流向山东鑫恒置业,实际用于项目开发仅一千多万

违规借道?烟台银行被曝贷后管理缺位,7.2亿贷款经中信信托流向山东鑫恒置业,实际用于项目开发仅一千多万
2023-12-01 16:06:14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近期,记者通过当事方相关人士了解到,烟台银行的贷款客户山东鑫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恒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利用伪造的虚假合同将近5亿元贷款进行转移并挪作他用,烟台银行或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等相关问题。

上述人士称:“2019年5月17日,烟台银行、鑫恒公司、山水文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文园公司’)签订了《贷款合作框架协议》。《贷款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由山水文园公司和鑫恒公司或其指定的主体向烟台银行借款7.2亿元,其中2.2亿元用于购买烟台银行不良债权,另外5亿元用于房地产开发,即烟台银行实际发放贷款系5亿元。烟台银行此次7.2亿元贷款用于涉案项目建设的只有1867.99万元,其余全部为山水文园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实际使用,最终造成项目建设停止。”

此外,鑫恒公司在烟台银行借发放贷款后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而将款项支付给其关联公司。鑫恒公司向烟台银行提交的其与北京智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并未实际履行,还存在合同与加盖公章不一致的情况。

记者梳理上述人士提供的材料发现,烟台银行的7.2亿元贷款通过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流向房地产公司,或以此规避国家对房地产开发资金的管控政策。

7.2亿借道信托公司流向房地产公司

实际用于项目开发仅一千多万

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为规避国家对房地产开发资金的管控政策,烟台银行以事务性信托贷款方式,通过中信信托与鑫恒公司签署了上述7.2亿元《信托贷款合同》,借款用途为“用于山水文园福海项目建设”,但其中的2.2亿元被用于山水文园公司支付不良债权转让款。

烟台银行.jpg

2017年12月,原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银信类业务,应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将信托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等限制或禁止领域。

材料还显示,此前,烟台银行向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旅实业”)及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发放2.2亿元票据保理业务贷款。而青旅实业当时早已暴雷,票据保理业务贷款没有任何收回的可能性。

具体来看,烟台银行将上述不良资产转让给烟台国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裕公司”)代持,实则为烟台银行所有。烟台银行与山水文园公司、鑫恒公司三方签订《贷款合作框架协议》。放款前,鑫恒公司、山水文园公司与国裕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由烟台银行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承接2.2亿元不良资产。烟台银行利用发放贷款优势地位,向鑫恒公司的关联公司山水文园公司搭售不良债权,获得2.2亿元额外收益。所转让债权是由国裕公司代持,转让款2.2亿元也汇入了国裕公司账户。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贷搭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等金融产品。

烟台银行借道中信信托将贷款流向房地产领域的情况是否属实?是否通过发放贷款搭售不良债权?对于上述情况,记者致函烟台银行,截止发稿未获回复。

关键词:烟台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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