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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建立并执行特殊作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鲁盐集团滨海盐化分公司被罚2.5万元

中华网山东频道 2025-02-18 14:32:09

日前,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滨海盐化分公司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未建立并执行检维修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潍坊市滨海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201号第2档,对其罚款25000元。处罚日期2024年12月30日。

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滨海盐化分公司为鲁盐集团二级生产公司,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鲁盐集团”)是隶属于鲁银投资(股票代码600784)的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食盐企业,为山东省省级食盐专营企业,主要业务为盐及盐化工业、新零售产业、盐业技术开发、国内外贸易、日化产品开发等。鲁盐集团总部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下属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6家,食盐产能360万吨,其中海盐100万吨、矿盐260万吨。

(来源:今日头条@半岛网)

  责任编辑:孙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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