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洋山海关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洋山关缉违字〔2025〕53号)显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欣海报关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85391千克,申报价格为C&F86244.91美元,申报商品编号为3901300000,报关单号为224820241000061693。经鉴定,根据GB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该批货物中有6975千克属于固体废物。此外,该批货物中有1950千克实际货物为聚乙烯,实际商品编号为3901100090。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欣海报关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9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94500千克,申报价格为C&F77490美元,申报商品编号为3901300000,报关单号为224820241000076966。经鉴定,根据GB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该批货物中2100千克属于固体废物。此外,该批货物中有46900千克货物实际为聚乙烯,实际商品编号为3901100090。
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对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禁止类固体废物共计9075千克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182号)第八条第八项第二目、第十七条第一项,对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27,125万元,座落于青岛市城阳区青大工业园,中国A股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国恩股份,股票代码:002768.SZ),首批高新技术企业。
(来源:海右观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