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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被罚40万元

中华网山东频道 2025-05-14 11:30:10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被罚40万元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400000元。王某(时任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因对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35000元。

梳理发现,该行并非首次被罚。2024年8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被泰安监管分局罚款70万元。当时,其主要违法事实为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更早之前,2019年的5月和12月,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连收到两份处罚。2019年5月6日,原泰安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用途管控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等,被罚款60万元。

2019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泰银罚字〔2019〕第6、7号)显示,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依法对其处罚款20万元,并对1名直接责任人罚款1万元。

爱企查显示,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20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龙路879号,法定代表人为亚民,具有46处分支机构。另据公开资料,其大股东为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70386%,认缴出资额为9,500万元。

(来源:半岛网)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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