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德州市召开“回顾2023,奋进2024”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专场,邀请市医保局局长何新梅,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于雷,市医保中心主任董永军出席,介绍2023年医保工作取得的成效和2024年医保重点工作安排,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3年,德州市基本医保参保528.3万人,医保基金总收入87.17亿元,总支出81.12亿元,当期结余6.05亿元,基金整体运行安全可持续。
01
以制度为基,织密多层次医疗保障网
坚持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注重保基本,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2024年度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人均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64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80元。突出做好大学生和新生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不断提升参保扩面的精准性和普及性。加快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梯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2023年全市共资助医保帮扶对象8.41万人参保,支出2885.57万元,享受医保待遇36.2万人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4799.24万元。全力推动德城、禹城等6个试点县市区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居民长护险定点医护机构达106家,5884人享受待遇1498.23万元,800余名农村剩余劳动力获得就业,试点经验做法全省推广。升级普惠型商业保险,延长医疗保障链条,对个人负担较重的乙类药品、既往症患者实施精准保障,切实减轻群众负担。2023年度应赔付款4175.79万元,产品应赔付率达98.92%,为参保群众特别是重病、大病患者再撑起一道可靠“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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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民为本,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的战略性购买功能,用心用情用力解除群众疾病医疗的后顾之忧。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行动,开展药品耗材集采政策实施三年“回头看”活动,积极做好各级各批次集采药品耗材落地。实施集采以来,已落地执行集采药品中选结果705种(含中药配方颗粒200种)、集采耗材33类,累计为患者降低负担30.14亿元。强化慢病医保政策,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将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居民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70%,加强“两病”门诊保障服务,落实长处方制度,惠及高血压患者37.74万人,糖尿病患者13.07万人。深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实现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乡镇(街道)全覆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进一步简化,2023年,德州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93.38万人次,联网结算成功率达98.27%。降低参保人员生育成本,将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分娩生育补助金标准提高至3000元,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由定额补助,调整为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100%。
03
以改革为要,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以系统集成观念深化改革攻坚,加快构建“群众享实惠、基金保安全、医院获发展”的多赢局面。深入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降低诊疗成本。2023年,全市次均住院费用较去年同比降低9.4%,住院个人负担降低11.98%,平均住院日降低3.99%。持续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药款结算周期由原来的8-12个月缩减至1个月,促进医保与医药供应保障体系的良性互动。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医疗机构诊疗收入。落地执行2022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开展口腔种植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全年共调整各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36项,为26家医疗机构备案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4项。强化医保引导,大力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制定12条支持基层就医诊疗措施,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87%提高至90%。2023年,居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人均待遇支付2725.63元,基金累计支出2.51亿元,同比增加16.2%。完善基金监管机制,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推进基金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系统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基金使用自查自纠、打击欺诈骗保等系列检查行动,2023年全市主动退回、追回、拒付违规基金2237.91万元,行政罚款31.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