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还提到,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以及盒饭、盖浇饭、馒头等主食产品均不属于预制菜。
按照这一定义,贾国龙认为,西贝从中央厨房配送生食材到门店,再在门店进行熟制加工,“自然不属于预制菜。”这种观点也得到部分人的认可。
然而,西贝开放后厨直播探访后,大量来自第三方供应商、加工程度不一的冻品食材,引发公众质疑。一系列“现场曝光”后,围绕西贝预制菜的争议愈演愈烈。
消费者对预制菜的定义本身就存在很大差异。一部分消费者认为,只要不是当天从菜市场买的新鲜蔬菜,都属于预制菜。另一部分消费者则认为,只有把菜炒好后包袋冷冻,吃的时候直接加热的熟食包才叫预制菜。还有一些消费者觉得,预制菜的定义并不明确,西贝本身处于模糊地带,似乎“打了擦边球”。
预制菜认知不统一,导致每次相关事件中都众说纷纭、争议不断,监管也面临复杂局面。
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钟凯分析称,预制菜的定义本身就很难确定。比如,生猪→白条猪→里脊肉→肉丝→腌制入味的肉丝→过油肉丝→尖椒肉丝→装盘的尖椒肉丝。停在哪个环节算预制很难科学界定。“更何况每个人对预制菜的看法都些许不同,定义宽了容易小题大做,定义窄了又会避重就轻。”
目前,相关部门已加快行动。9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消息,针对预制菜相关话题,国务院食安办高度重视,已组织多部门认真研究,加快推进预制菜国家标准制定。
届时,预制菜“身份”将有统一说法,餐饮门店是否使用、如何使用预制菜,也将首次纳入信息披露范畴。国标条款也将为监管执法提供直接依据。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预制菜的标准体系,包括预制菜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是预制菜的基本标准。这对后续的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制订以及预制菜标准体系的确立都将发挥积极作用。有了标准,就能规范预制菜,这对于保障预制菜高质量发展、维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具有重大意义。”
不过,钟凯提醒,预制菜问题很复杂,即使国标出台,行业也要做好应对复杂情况的准备,“‘预制菜’只是切入点,公众的实际关注点五花八门,讨论起来经常不在同一范畴。而且固有认知已经形成,沟通效果难免不理想。”
餐饮行业如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此次预制菜风波中,如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是公众讨论较多的地方。
六部委的《通知》要求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以及自主选择的权利。
西贝陷入预制菜争议漩涡的同时,老乡鸡因标注菜品预制工艺、尊重消费者知情权成为正面案例。
自2024年4月起,老乡鸡在门店内清晰地标注了菜品加工等级,将菜品分为三类:餐厅现做(生鲜/生切/生调)、半预制(央厨/外采)和复热预制(央厨预制),并详细说明半预制菜品的预处理和门店加工步骤,让消费者能清楚了解制作工艺并自由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老乡鸡的这一举措最初也是为了回应公众对其预制菜的质疑。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对记者表示,鉴于消费者对预制菜的关注度较高,餐饮企业应该在出售预制菜的同时,告知消费者餐厅菜品预制的标准和情况。“知情权保障的前提下,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才能真正体现出来。”